发布日期:2024-08-07 10:36 点击次数:138
先上课股票配资线上开户平台,再付钱,校外培训这样收费你支持吗?日前,惠州市教育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惠州市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计划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惠州各县(区)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校外培训从业人员风险意识普遍增强,校外培训机构经营模式得到显著改善,“爆雷”倒闭事件大大减少。
记者采访了解到,家长对“先学后付”表示支持和欢迎,校外培训机构则对新收费模式持观望态度。今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强化校外培训监管的举措和政策,从目前政策落地效果来看,在落实校外培训资金监管方面仍需要下更多功夫。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谢志清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王昌辉
“先学后付”破解培训治理难题
家住金山湖的钟女士一直关注着某培训机构维权群的消息。去年,她为女儿在某校外培训机构支付了6000多元的培训费。然而,刚报了名没多久,培训机构老板就“跑路”了。多位跟钟女士一样的家长在微信上建了维权群,分享维权的动态和最新进展。
钟女士告诉记者,考虑维权的成本,自己基本放弃了追回费用的想法。群里有家长请了律师起诉,但是由于起诉过程中找不到培训机构负责人,也面临重重困难。“这些机构过分在哪里呢?上午还在营业,下午就跑路,然后还在骗家长缴费!”钟女士说,若培训机构可以“先学后付”当然好,至少不用担心被骗。
钟女士的这番话道出了校外培训机监管的难点和痛点。和多数行业一样,教培业以往普遍采用的是预付费制,消费者往往被要求提前预付高额课程费用。近年来,在疫情和“双减”的影响下,无论是全国知名机构还是地方小公司,“卷款跑路”“退款失联”等现象屡见不鲜,让消费者蒙受巨大损失。
为了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保障消费者参加校外培训的资金安全,根据《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惠州市教育局、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方案,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先学后付”可以保证消费者能够获得在约定的服务周期内的全部服务采取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校外培训机构卷钱跑路的发生。据了解,广东部分地市、县(市、区)的一些中小型培训机构早已采用了此类模式,例如梅州市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先学后付”即“先上课,再付费”。方案从两方面解释了“先学后付”的要求:从横向上看,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采用了先学后付模式;从纵向上看,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由学生家长在上课之后按照约定的渠道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
惠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称,凡是没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素的其他任何模式,均不属于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而是属于预收费用模式。预收费用模式的培训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
在具体实施层面,“先学后付”的具体缴费形式由家长和机构自主决定,最典型的为“上一次课,交一次钱”。此外也有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形式,由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
培训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
据了解,今年11月起,全国有头部教育机构开始联合微信支付推出“先学后付”服务,在广东、四川、湖北、陕西、浙江、北京等地已有商家采用“先学后付”的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培训机构可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而预收费用模式必须纳入监管。若采取“先学后付”模式,则课程资金可直接成为机构收入。
培训机构是否可以采用两种模式并存的收费模式?方案明确,校外培训机构自主选择采用先学后付或者预收费用两种模式之一,但是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不得同时采用或者混合采用两种模式。且采用其中一种模式后,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
惠州将支持校外培训机构采用“上一次课、给一次钱”的先学后付模式,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部分培训项目探索尝试后再逐步推广到全部培训项目,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从一个教学点试点成功后推广到所有教学点。
为了鼓励培训机构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惠州给出了“免予预收费资金监管、可以自主确定合同方式、减少对于资金财务的检查、优先推广典型经验介绍、充分发挥机构参与政策咨询”共五项激励措施。
记者从惠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惠州校外培训“先学后付”实施方案已经下发,需校外培训机构自主申报,由县(区)审核公布。“接下来我们将加大推广力度,同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让政策落地。”惠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称。
在惠州各个县区中,惠城区拥有校外培训机构数量最多。截至2023年,惠城区合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共有169所。截至惠城区没有接到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新收费模式的申请。
“先学后付”改变了教培行业传统的经营模式,这一模式不存在预收费风险,减少了资金监管这一环节,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管理部门的监管压力。对家长而言,“先学后付”意味着更大的主动选择权;对培训机构经营者而言,“先学后付”意味着营收周期变长,机构经营压力增大,不少培训机构的经营者因此对政策仍持观望态度。

在惠州从事教培行业十余年的谈女士称,“先学后付”收费模式意味着机构的收入不稳定、现金流不稳定,最终会影响机构投资者获利,多数培训机构都不会放弃原有稳定的收费模式。
“不愿意不是说没可能,新开的培训机构或有条件的小型机构就可以朝这个方向发展。”谈女士认为,“先学后付”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和教学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先学后付”模式倒逼培训机构将重心转移到提高教学质量上来,有助于推动校外培训回归公益的属性。
预收费仍是校外培训监管重点
“校外培训,尤其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并不是暴利行业,包括艺术、体育、科技等类别在内的非学科类和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教育部门在政策解读时称,采取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培市场中的低价恶性竞争弊端或将得到缓解,从源头上促使“双减”下的非学科类教培行业走向健康成长。
“先学后付”为教培行业发展提供了新方向。不过,要消除培训机构“退费难”和“卷款跑路”等风险,在以预收费为主流的收费模式下,加强预收费资金监管仍是监管部门需要啃下的一块“硬骨头”。
今年以来,与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相关的政策法规陆续出台,为校外培训全流程监管加码:
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校外资金使用、经济活动风险防范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7月,教育部推动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正式上线,其中设专门板块针对校外培训预收费业务。
10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对培训机构的收费价格、收费行为、预收费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从财务管理到监管平台再到行政执法,一系列举措都将监督的焦点对准了预收费。不过这些政策落地的效果还需要时间来检验。
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的使用情况为例,目前惠州全市409家校外培训机构入驻该平台,然而实际上惠州的消费者支付课程费用时仍以线下为主,线上的这一平台并未得到充分利用。
不少行业人士呼吁,将培训机构的资金监管与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打通,实现监管部门对培训机构的同意规范管理。具体而言,各县区可依托教育部的监管平台,将合规校外培训机构财务活动中的课程缴费、资金管理及退费手续等关键环节同意纳入统一管理。
加强对教培行业资金监管的同时,消费者习惯的培养同样重要。为防范“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国家省市相关部门此前已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作出“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等规定。但实际上仍有不少家长在充值赠送、买多送多等促销手段诱导下,仍然“配合”培训机构超时段、超限额支付培训费用。
惠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也再次提醒家长朋友,不少校外培训机构采用大幅度打折等优惠方式来吸引学员,几乎都是用预收的学费来支撑,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消费者尤其是学生家长,不要贪图校外培训的折扣优惠,要从源头上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科学、理性选择校外培训。
■记者手记
下功夫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
在惠州某论坛APP搜索“培训机构”,搜索结果前20条中,有5条是投诉培训机构“退费难”或者“跑路”的。一段时间以来,校外培训机构的种种问题引发社会关注。其中,培训机构“爆雷”倒闭等现象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严重影响了教育生态和形象。
数据显示,惠州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为100%。如何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是深入推进“双减”的必答题。面对预收费监管这个“硬骨头”,惠州如何精准发力?笔者认为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发挥作用是预收费监管的抓手。
今年4月,惠州市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部门联合印发《惠州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其中提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后,应在惠州市辖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一家具备第三方资金托管要求的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开立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培训收费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学员预付费。同时,明确要求校外培训预收费须全部进入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
作为机构申请办学学科证的前置条件之一,培训收费专用账户有助于从收费方面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管。不过,要让专用账户真正发挥出应有的监管作用,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
其一,专用账户是收费账户吗?走访过程中有家长反映,由于交易地点一般在培训机构或线上,培训课时费直接转账。至于资金是否进入监管账户,恐怕多数家长并不知情。此外针对专用账户的监管,除了教育部门,还需要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如何各司其职,确保预收费资金得到有效监管,也要予以厘清职责和明确分工。
其二,校外培训执法力量配足了吗?据了解,虽然各地大多效仿国家和省里的做法,设立了校外培训机构监管职能处室,但实际上的执法力量配备不足,特别是地市以下教育部门的相应科室多以兼职人员为主,没有专门的执法队伍,加上人员财务知识的缺乏,很容易导致了一些违法违规培训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提到股票配资线上开户平台,预收费资金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从资金流入、资金沉淀、资金划拨等各环节都要进行全过程监管。要从合同规范、收费规范、退费规范、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监管等方面落实落细,才能构筑制度性的“安全阀”,这些方方面面的工作也考验监管部门的功夫和智慧,只有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破除落地的障碍,才能让校外培训治理走上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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